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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正常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学院代码为13827,邮政编码为530021。
第三条办学性质:我院为国家举办的全日制学院,是文理兼收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2018年我院面向全国各省市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专业、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
第五条我院2018年招生高职(专科)专业26个;2018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大三)学生3200人(招生计划和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
第六条我院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1)培训费:5500-7500元/学年;(2)住宿费在650元-850元/学年;(3)图书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均通过高校招生简章和高校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第二章记录拍摄
第七条录取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以普通高考考生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
第八条外语相关专业不限外语考试语种。
第九条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录取往届生与新生平等。
第十条在广西招生,根据广西教育厅规定,采用“平行志愿”。其他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没有年级差异,既无专业志愿又未报专业服从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考生专业根据录取时的志愿确定。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患有不适宜学习的专业疾病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在相关专业备注中予以说明。
第四章组织和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招生督导室,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71-5301600。
第五章itit
第十五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者,取消资格。
第16条查询和联系信息
1.学院招生办电话:0771-5300100
2.联系电话:0771-5301600。
第六章同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此前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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