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自考在线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院校招生考试、招生简章、报名入口、录取分数线的相关文章!
广西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通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19〕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的其他有关文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是广西科技大学,学院代码为10594,英文名为“广西科技大学”。注册地址是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学校有三个主校区:东环、柳市和刘冬。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教育厅,培养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体制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和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在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招生来源计划。2019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原则上按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时,在总体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四章记录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
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区)关于加分和降分的规定。
第十三条进入档案的考生(艺术类专业除外),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排列专业,不得设置专业级差。对于志愿按顺序投档的专业,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网上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平行志愿中填报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填报该专业,填报志愿的方法按省文件要求执行。(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已入档考生,如其专业志愿无一能满足,则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有空缺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专业:对于进阶考生,专业成绩占60%、高考文化成绩占40%的总分(含加分)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成绩优先(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音乐专业:招收音乐表演和舞蹈考生,其中音乐表演只招收器乐表演的钢琴考生。入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从最高到最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成绩优先(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已进入年级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排序,从最高到最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准入办法
软件本科项目与澳大利亚南十字大学合作办学,机械工程本科项目与英国爱丁堡纳皮尔大学合作办学。培养采用“4+0”模式,即所有大学生在广西科技大学学习四年,不出国,学费4万元(人民币)/年。该项目列入我国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根据学生所在省(市、区)的录取批次,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录取办法
按照学生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按照县(市、区)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时,在同一地级市征求其他志愿考生的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同一个地级市,调剂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可根据情况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英语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类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取得英语口语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服饰设计专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艺术基础,色盲考生不予录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不招收色盲和弱考生。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美术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新生录取资格符合要求的,可按学校转专业的规定和程序转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除英语专业外,学校只为其他所有专业的学生提供外语学习的英语教学。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填写表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调档比例适用省(市、区)有关规定,顺序志愿调档批次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调档批次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和复试。体检和复检不合格者或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落实《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考虑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生就业的特殊要求,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对考生身体条件提出以下要求:
(1)护理学(本科)、护理学(高职)、助产学(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助产术只对女孩开放。
(二)医学及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和弱色考生。
第二十四条凡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参加本省高考综合改革的考生,按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公布。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电子信息类(职教类)、自动化类本科专业采取大类招生的宽口径培养模式。两年后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本人志愿、学习成绩等情况分流到相关专业。电子信息(职教班)分为电子科学与技术(职教班)和电子信息工程(职教班)进行学习;类自动化分为自动化专业、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三个专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2019年普通本科、应用型本科(含高职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垫付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5000元,按各专业每学年实际学习学分结算;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按学年制收费,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万元;专科(高职)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8500元。住宿按公寓管理,住宿费每人每学年750-1800元(视不同楼的住宿条件而定)。以上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学校设立的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九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请参考该校2019年招生简章。你也可以访问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三十条学校此前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2019年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联系信息
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邮政编码:545006
电话:0772-2687735,2686118(也可传真)
自考在线(www.zikaoonline.com)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系统入口及报考时间,中专、高职、职业教育、专升本、学历提升、成绩查询、历年真题下载、函授、模拟试题、课程资料等服务。